關于2014年度全國一、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區(qū)、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建設局,市直及駐青有關單位人事處,各有關勘察設計單位:
??? 根據(jù)《關于2014年度全國一、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魯人考函〔2014〕6號),結合我市實際,現(xiàn)將2014年度全國一、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及科目
??? 2014年度全國一、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定于5月10日至13日進行,各科目具體考試時間見附件1。
二、報考條件
(一)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首次報考人員須滿足下列條件:
1.專業(yè)、學歷及工作時間要求:
(1)專業(yè)、學歷及工作時間要求按本文附件2執(zhí)行;
(2)不具備本文附件2所規(guī)定學歷的申請報名考試人員應從事工程設計工作滿15年且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①在注冊建筑師執(zhí)業(yè)制度實施之前,作為項目負責人或專業(yè)負責人完成民用建筑設計三級及以上項目四項全過程設計,其中二級以上項目不少于一項。
②在注冊建筑師執(zhí)業(yè)制度實施之前,作為項目負責人或專業(yè)負責人完成其它類型建筑設計中型及以上項目四項全過程設計,其中大型項目或特種建筑項目不少于一項。
“民用建筑設計”、“其它類型建筑設計”等級的劃分參見國家物價局、原建設部《關于發(fā)布工程勘察和工程設計收費標準的通知》(〔1992〕價費字375號)及《工程設計收費標準(1992年修訂本)》中的工程等級劃分部分。
2.職業(yè)實踐要求:
??? 按照一級注冊建筑師職業(yè)實踐標準,申請報考人員應完成不少于700個單元的職業(yè)實踐訓練。報考人員應向考試資格審查部門提供本人的從業(yè)年限和職業(yè)實踐證明(加蓋所在單位公章),以供審查。
(二)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首次報考人員須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1.專業(yè)、學歷及工作時間要求按本文附件3執(zhí)行;
2.具有助理建筑師、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yè)技術職稱,并從事建筑設計或者相關業(yè)務3年(含3年)以上;
3.不具備本文附件3所規(guī)定學歷的申請報名考試人員應從事工程設計工作滿13年且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在注冊建筑師執(zhí)業(yè)制度實施之前,作為項目負責人或專業(yè)負責人,完成民用建筑設計四級及以上項目四項全過程設計,其中三級以上項目不少于一項。
(2)在注冊建筑師執(zhí)業(yè)制度實施之前,作為項目負責人或專業(yè)負責人,完成其它類型建筑設計小型及以上項目四項全過程設計,其中中型項目不少于一項。
(三)按照《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tǒng)一舉行的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fā)〔2005〕9號)和《關于允許臺灣地區(qū)居民取得注冊建筑師資格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fā)〔2006〕131號)規(guī)定,符合報考條件的香港、澳門和臺灣地區(qū)居民可申請參加全國一、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臺灣地區(qū)居民參加全國一、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具體要求見《關于臺灣地區(qū)居民參加全國注冊建筑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注建〔2007〕2號)。各市在受理港、澳、臺居民報名時,須認真填寫國籍地區(qū)代碼,以便于最終統(tǒng)計港、澳、臺居民的參考情況。
三、報名辦法
(一)網(wǎng)上報名
??? 報考人員于2014年2月17日9:00至3月3日16:00(周末及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登陸http://www.cpta.com.cn(中國人事考試網(wǎng))或http://zg.cpta.com.cn/examfront(報名登陸界面)網(wǎng)站進行網(wǎng)上報名。
??? 報考人員須按照網(wǎng)上報名流程如實填寫、提交本人報考信息并上傳照片,檢查確認無誤后,下載打印《2014年度全國一、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到工作單位及主管部門審核并簽字、蓋章。主管部門初審合格后統(tǒng)一辦理報名現(xiàn)場確認手續(xù)。
??? 首次報考人員須提供以下材料: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原件審查后退還);所在單位出具的《從事專業(yè)工作年限證明》(見附件5)、社會保險參保證明、職業(yè)實踐證明(應注明設計的項目名稱、項目規(guī)模、等級、設計時間、個人所承擔的角色等,建筑設計實踐應完成不少于700個單元);不具備規(guī)定學歷的人員應提供相應的設計圖紙資料以供審查。其中《從事專業(yè)工作年限證明》中原工作單位為外地設計單位的,應同時提供原單位設計資質證書復印件;社會保險參保證明指由工作單位在社保網(wǎng)登陸單位用戶打印的《青島市社會保險參保證明(單位專用)》(須在報名人員姓名處挑“√”)和在社保網(wǎng)登錄個人用戶打印的《青島市社會保險參保證明(個人專用)》,并經(jīng)所在工作單位及主管部門審核確認蓋章。
??? 有效期內的老考生,將資格考試報名表、2013年準考證、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社會保險參保證明(具體要求同上)交各主管部門匯總(無準考證的,按新考生的要求提供報考材料)。
??? 報考人員在網(wǎng)上報名時,要認真仔細,在確認報考信息無誤、照片上傳成功后,務必打印出《2014年度全國一、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報名表》(一式兩份),若未打印,則此次報名無效;若因自身原因報錯級別、專業(yè)或填錯個人信息的,責任自負。
(二) 現(xiàn)場確認
??? 各主管部門于2月26日至3月4日(周末及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到青島市勘察設計協(xié)會(寧夏路288號1號樓甲)二樓大會議室辦理報考資格審查、現(xiàn)場確認手續(xù)。截止時間統(tǒng)一定于2014年3月4日16∶00。按規(guī)定,確認時須提供以下材料:
1、經(jīng)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審核蓋章后的《2014年度全國一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報名表》(一式兩份);
2、報考人員的各種證件原件(現(xiàn)場審查后退還)及復印件;
3、完成不少于700個單元的職業(yè)實踐證明;
4、所在單位出具的《從事專業(yè)工作年限證明》;
5、社會保險參保證明;
6、老考生須提供報名表、有效期內的準考證、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無準考證的,按新考生的要求提供報考材料);
7、《2014年度全國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報名匯總表》,《2014年度全國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報名匯總表》一式兩份,并報電子版(電子版須按附件6、附件7的樣式制作,報EXCEL格式)。
四、考試收費
??? 考生資格審查通過后,須在2014年2月26日至2014年3月7日16∶00(周末及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登陸,http://zg.cpta.com.cn/examfront查詢本人審核狀態(tài),審核通過的考生方可進行網(wǎng)上繳費。逾期未辦理資格審查、網(wǎng)上繳費的,視作放棄考試。
考試收費標準按照魯價費發(fā)[2000]249號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即:
1、報名費:每人10元;
2、考務費:知識題考試每人每科60元,作圖題考試每人每科120元。
??? 請各位考生考后妥善保管準考證,可于考試結束后根據(jù)青島市勘察設計網(wǎng)上領取發(fā)票的通知,持準考證到青島市勘察設計協(xié)會領取考務費發(fā)票(寧夏路288號1號樓甲)。
五、注意事項
(一)全國一、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為滾動管理考試。一級注冊建筑師考試的科目考試合格有效期為8年,二級注冊建筑師考試的科目考試合格有效期為4年。具體實施辦法按原人事部辦公廳、建設部辦公廳《關于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成績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廳發(fā)[2008]31號)執(zhí)行:
自2010年起,符合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報考條件的人員,在連續(xù)的8個考試年度內,參加本級別資格全部科目考試并合格,方可獲得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證書;符合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報考條件的人員,在連續(xù)的4個考試年度內,參加本級別資格全部科目考試并合格,方可獲得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證書。
(二)為做好2014年度考試準備工作,請考生下載打印并認真閱讀“2014年度全國一、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考生注意事項”(見附件4)。
(三)注冊建筑師作圖題科目考試時,為便于考生在考試前做好圖板、繪圖筆及其他繪圖儀器等的準備工作,參加作圖題科目考試的考生應于考試前30分鐘進入考場,開考前要認真閱讀該作圖題考試科目的“考試須知”。參加注冊建筑師選擇題科目考試進入考場的時間仍按原規(guī)定不變。
?(四)作圖題草稿紙統(tǒng)一配發(fā)A2草圖紙,考后收回,請應試人員攜帶2號圖版參加作圖題科目考試。
(五)2014年度全國一、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使用的規(guī)范、標準及部門規(guī)章見《關于調整注冊建筑師考試書目內容的通知》(注建[2004]6號)。
(六)報名成功的考生須于2014年5月5日9:00至9日16:00登陸http://zg.cpta.com.cn/examfront打印準考證。
因為報考人員必須通過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證號(兩者缺一不可)下載準考證,所以報名時一定要正確輸入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證號等信息,確保順利參加考試。
(七)2014年度全國一、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的考場設置在濟南市。
(八)此次考試報名和資格審查工作時間緊、任務重,請各主管部門要加強對考試工作的領導,嚴格按規(guī)定審查報考條件,及時上報有關材料,并在考前對考生進行考風考紀教育,確保考試工作順利進行。
(九)報名中嚴禁提供虛假報名材料,對為考生出具虛假工作年限證明、職業(yè)實踐證明、社會保險參保證明,以及為非本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的單位,一經(jīng)查實,將按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并記入單位誠信記錄,對相關考生將取消報名資格。
六、考試信息管理
考試信息采用GPTMIS系統(tǒng)進行管理,考試名稱、級別、專業(yè)及考試科目信息設置為:
(一)一級注冊建筑師考試名稱、級別、專業(yè)及科目信息
名稱 | 級別 | 專業(yè) | 科目 |
027.一級注冊建筑師 | 09.考全科 | 01.一級注冊建筑師 | 1.設計前期與場地設計 |
2.建筑技術設計(作圖題) | |||
3.建筑設計 | |||
4.建筑結構 | |||
5.建筑物理與建筑設備 | |||
6.建筑材料與構造 | |||
7.建筑經(jīng)濟、施工與設計業(yè)務管理 | |||
8.建筑方案設計(作圖題) | |||
9.場地設計(作圖題) |
(二)二級注冊建筑師考試名稱、級別、專業(yè)及科目信息
名稱 | 級別 | 專業(yè) | 科目 |
028.二級注冊建筑師 | 04.考全科 | 01.二級注冊建筑師 | 1.場地與建筑設計(作圖題) |
2.建筑結構與設備 | |||
3.法律、法規(guī)、經(jīng)濟與施工 | |||
4.建筑構造與詳圖(作圖題) |
附件:
1.2014年度全國一、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科目時間表
2.2014年度全國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專業(yè)、學歷及工作時間要求
3.2014年度全國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專業(yè)、學歷及工作時間要求
4.2014年度全國一、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考生注意事項
5.從事專業(yè)工作年限證明
6.2014年度全國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報名匯總表
7.2014年度全國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報名匯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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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附件1??? 2014年度全國一、二級注冊建筑師 資格考試科目時間表 ? 級別 日期 考試時間 科? 目 一級 5月10日 8∶00-11∶30(3.5小時) 建筑設計 13∶30-15∶30(2.0小時) 建筑經(jīng)濟、施工與設計業(yè)務管理 16∶00-18∶00(2.0小時) 設計前期與場地設計 5月 11日 8∶00-11∶30(3.5小時) *場地設計(作圖題) 13∶30-17∶30(4.0小時) 建筑結構 5月 12日 8∶00-10∶30(2.5小時) 建筑材料與構造 12∶30-18∶30(6.0小時) *建筑方案設計(作圖題) 5月 13日 8∶00-10∶30(2.5小時) 建筑物理與建筑設備 12∶30-18∶30(6.0小時) *建筑技術設計(作圖題) 二級 5月 10日 8∶00-11∶30(3.5小時) *建筑構造與詳圖(作圖題) 13∶30-16∶30(3.0小時) 法律、法規(guī)、經(jīng)濟與施工 5月 11日 8∶00-11∶30(3.5小時) 建筑結構與設備 12∶30-18∶30(6.0小時) *場地與建筑設計(作圖題) ? 注:帶“*”號的5個作圖題考試科目的應試人員請于考試前30分鐘進入考場做準備。 ? ? 附件2 2014年度全國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 專業(yè)、學歷及工作時間要求 ? 專??業(yè) 學位或學歷 取得學位或學歷后從事建筑設計的 最少時間 對應的最遲畢業(yè)年限 建筑學 建筑設計技術(原建筑設計) 本科及以上 建筑學碩士或以上畢業(yè) 2年 2012年 建筑學學士 3年 2011年 五年制工學士或畢業(yè) 5年 2009年 四年制工學士或畢業(yè) 7年 2007年 ???/span> 三年制畢業(yè) 9年 2005年 二年制畢業(yè) 10年 2004年 相近專業(yè) 本科及以上 工學博士 2年 2012年 工學碩士或研究生畢業(yè) 6年 2008年 五年制工學士或畢業(yè) 7年 2007年 四年制工學士或畢業(yè) 8年 2006年 專科 三年制畢業(yè) 10年 2004年 二年制畢業(yè) 11年 2003年 其它工科 本科及以上 工學碩士或研究生畢業(yè) 7年 2007年 五年制工學士或畢業(yè) 8年 2006年 四年制工學士或畢業(yè) 9年 2005年 注: 附件3 2014年度全國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 專業(yè)、學歷及工作時間要求 專?? 業(yè) 學?? 歷 取得學歷后從事建筑設計的最少時間 對應的最遲畢業(yè)年限 本科及以上 建筑學 大學本科(含以上)畢業(yè) 2年 2012年 相近專業(yè) 大學本科(含以上)畢業(yè) 3年 2011年 專科 建筑設計技術(原建筑學、原建筑設計) 畢業(yè) 3年 2011年 相近專業(yè) 畢業(yè) 4年 2010年 中專 原建筑學、原建筑設計術、原建筑設計 四年制(含高中起點三年制)畢業(yè) 5年 2009年 三年制(含高中起點二年制)畢業(yè) 7年 2007年 相近專業(yè) 四年制(含高中起點三年制)畢業(yè) 8年 2006年 三年制(含高中起點二年制)畢業(yè) 10年 2004年 原建筑學、原建筑設計技術、原建筑設計 三年制成人中專畢業(yè) 8年 2006年 相近專業(yè) 三年制成人中專畢業(yè) 10年 2004年 注: ? 附件4 附件5 ??? 我單位為?????? (資質范圍)??? 級(資質級別)資質,茲證明?????? 同志自????? 年?? 月至????? 年?? 月在我單位從事建筑設計工作。 ? ?
1.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建筑師條例實施細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令第167號)、《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yè)目錄》(1998年版、2012年版)、《普通高等學校高職高專教育指導性專業(yè)目錄》(2004年版)等相關規(guī)定,“相近專業(yè)”:本科及以上為城鄉(xiāng)規(guī)劃(原城市規(guī)劃)、土木工程(原建筑工程、原工業(yè)與民用建筑工程)、風景園林、環(huán)境設計(原環(huán)境藝術、原環(huán)境藝術設計);??茷槌擎?zhèn)規(guī)劃(原城鄉(xiāng)規(guī)劃)、建筑工程技術(原房屋建筑工程)、園林工程技術(原風景園林)、建筑裝飾工程技術(原建筑裝飾技術)、環(huán)境藝術設計(原環(huán)境藝術)。
2.由于教育部專業(yè)名稱調整及高校自設專業(yè)的影響,難以列舉所有專業(yè)名稱。如專業(yè)名稱不在本表內的,可由考生提供學校專業(yè)課程設置、培養(yǎng)計劃等材料,按下列情況審核處理:
(1)主干課程設置及學時與建筑學專業(yè)一致,可參照建筑學專業(yè)相關規(guī)定報考;
(2)多數(shù)主干課程設置及學時與建筑學專業(yè)一致,可參照相近專業(yè)相關規(guī)定報考;
(3)主干課程設置及學時與相近專業(yè)基本一致,可參照相近專業(yè)相關規(guī)定報考。
1.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建筑師條例實施細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令第167號)、《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yè)目錄》(1998年版、2012年版)、《普通高等學校高職高專教育指導性專業(yè)目錄》(2004年版)、《中等職業(yè)學校專業(yè)目錄》(2010年版)等相關規(guī)定,“相近專業(yè)”:本科及以上為城鄉(xiāng)規(guī)劃(原城市規(guī)劃)、土木工程(原建筑工程、原工業(yè)與民用建筑工程)、風景園林、環(huán)境設計(原環(huán)境藝術、原環(huán)境藝術設計);??茷槌擎?zhèn)規(guī)劃(原城鄉(xiāng)規(guī)劃)、建筑工程技術(原房屋建筑工程)、園林工程技術(原風景園林)、建筑裝飾工程技術(原建筑裝飾技術)、環(huán)境藝術設計(原環(huán)境藝術);中專為建筑裝飾、建筑工程施工(原工業(yè)與民用建筑)、城鎮(zhèn)建設、古建筑修繕與仿建(原古建筑營造與修繕)。
2.由于教育部專業(yè)名稱調整及高校自設專業(yè)的影響,難以列舉所有專業(yè)名稱。如專業(yè)名稱不在本表內的,可由考生提供學校專業(yè)課程設置、培養(yǎng)計劃等材料,按下列情況審核處理:
(1)主干課程設置及學時與建筑學專業(yè)一致,可參照建筑學專業(yè)相關規(guī)定報考;
(2)多數(shù)主干課程設置及學時與建筑學專業(yè)一致,可參照相近專業(yè)相關規(guī)定報考;
(3)主干課程設置及學時與相近專業(yè)基本一致,可參照相近專業(yè)相關規(guī)定報考。
2014年度全國一、二級注冊建筑師
資格考試應試人員注意事項
一、參加知識題考試
(一)考生應攜帶2B鉛筆、橡皮、無聲及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參加考試。
(二)在答題前,考生必須認真閱讀印于試卷封二的“應試人員注意事項”,必須將工作單位、姓名、準考證號如實填寫在試卷規(guī)定的欄目內,將姓名和準考證號填寫并填涂在答題卡相應的欄目內。在其它位置書寫單位、姓名、準考證號等信息的按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
(三)按題號在答題卡上將所選選項對應的信息點用2B鉛筆涂黑。如有改動,必須用橡皮擦凈痕跡,以防電腦閱卷時誤讀。
二、參加作圖題考試
(一)考生于考試前30分鐘進入考場做準備。
(二)考生應攜帶以下工具和文具參加作圖題考試:無聲及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三角板一套,圓規(guī),丁字尺,比例尺,建筑模板,繪圖筆一套,鉛筆,橡皮,訂書機,刮圖刀片,膠帶紙等。不得攜帶草圖紙、涂改液、涂改帶等。參加一級注冊建筑師《建筑技術設計》和《場地設計》科目考試的考生還應攜帶2B鉛筆。
(三)正式答題前,考生必須認真閱讀本作圖題考試科目的“應試人員注意事項”,將姓名、準考證號如實填寫在試卷封面規(guī)定的欄目內。參加《建筑技術設計》和《場地設計》科目考試的考生,還須將姓名和準考證號填寫并填涂在答題卡相應的欄目內。
(四)作圖題必須按規(guī)定的比例用黑色繪圖筆繪制在試卷上。所有線條應光潔、清晰,不易擦去。各科目里若有允許徒手繪制的線條,其有關說明見相應作圖題科目“應試人員注意事項”中的規(guī)定。
(五)考生可將試卷拆開以便作答,作答完畢后由考生本人將全部試卷按照頁碼編號順序用訂書機重新裝訂成冊,訂書釘應訂在封面指定位置。
(六)《建筑技術設計》和《場地設計》兩個作圖題考試科目試卷上有選擇題,考生按下列三個步驟完成作答:1.作圖;2.根據(jù)作圖完成選擇題作答,并將所選選項用黑色墨水筆填寫在括號內;3.根據(jù)選擇題作答結果填涂答題卡,按題號在答題卡上將所選選項對應的信息點用2B鉛筆涂黑。漏做其中任一步驟均視為無效卷,不予評分。選擇題只能選擇一個正確答案,且試卷上選擇題所選答案必須與答題卡所填涂答案一致。
(七)作圖題試卷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無法評分的,后果由個人負責:
1. 姓名和準考證號填寫錯誤的;
2. 試卷缺頁的;
3. 《建筑技術設計》或《場地設計》科目作圖選擇題與答題卡選項不一致的;
4. 《建筑技術設計》或《場地設計》科目的作圖選擇題、答題卡作答空缺的。
(八)特別提請注意,作圖題試卷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按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
1. 用彩色筆、鉛筆、非制圖用圓珠筆及泛藍色鋼筆等非黑色繪圖筆制圖的;??
2. 將草圖紙夾帶或粘貼在試卷上的;
3. 在試卷指定位置以外書寫姓名、準考證號,或在試卷上做與答題無關標記的;
4. 使用涂改液或涂改帶修改圖紙的。
???????????????????????????? 從事專業(yè)工作年限證明
此證明僅限用于一、二級注冊建筑師考試報名。
特此證明。
??????????????????????????????????????????????? ? 單位名稱(加蓋公章)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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